511. 【預告訂定】「水生動物類產品之進口規定」草案
512. 【公告修正】「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輸入食品查驗」,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八月一日生效。
513. 【公告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食品輸入查驗」,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八月一日生效。
514. 【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八月一日生效。
515. 【論談】臺灣老店文化創新與傳承,再創藍海-老店文化傳承與永續經營(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
516. 【廢止】「食品加工用二氧化碳衛生標準」
517. 【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溯及自111年6月1日生效
518. 【轉知】自6月15日零時起,逐步開放邊境、縮短檢疫天數、調控入境總量
519. 【轉知】有關歐盟修訂動物及動物源產品輸歐規範事
520. 【轉知】「經濟部國家產業創新獎」(經濟部)
521. 【轉知】中華民國優良商人(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
522. 【修正,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單及雙脂肪酸甘油.二乙醯酒石酸酯」,名稱並修正為「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單及雙脂肪酸甘油二乙醯酒石酸酯」
523. 【修正,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生效】「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磷酸鈉」
524. 【修正發布】勞動部「『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但書適用範圍』 ,增列 『 製造業』、『批發業』、『綜合商品零售業』、『倉儲業』之輪班人員」公告,請查照。
525. 【課程資訊】111年產業人才投資方案(政策性產業)課程資訊(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
526. 企業專案輸入自用快篩試劑
527. 【修正,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生效】「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
528. 【訂定】「食品中檢出三聚氰胺之管理指引」
529. 【預告訂定】「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單尿甘酸甘草酸」草案
530. 【發布修正】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第六條及第五條附表三
531. 【公告修正】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
532. 【訂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生效】「包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標示規定」
533. 【活動資訊】6/24-6/25台南區塊鏈產業國際博覽會 TAINAN BLOCKCHAIN INTERNATIONAL FAIR
534. 【甄選活動】「2022臺灣餅」-經濟部
535. 【轉知】國內食品製造加工之食品及其原料,皆不得檢出環氧乙烷
536. 【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草案
537. 【請於111年4月8日前回覆秘書處】有意申請輸銷蛋替代品(egg substitutes)及冷凍乾燥蛋製品(freeze-dried egg products)至美國之業者,請於111年4月8日前回覆秘書處,以利後續填寫問卷,謝謝。
538. 有關中國境外生產企業註冊補件一事
539. 【轉知】『食品包裝標示』相關規定
540. 【公告修正】「食品製造業者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指引」
ALL : 741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參選資格

  • 1. 獎勵對象:
    • 凡企業、大專院校與研究機構在人文、科技與服務的整合創新及價值創造有傑出表現,對我國產業發展具影響性、改革性及創造性傑出貢獻,足為產業創新典範,皆具備參選資格。
  • 2. 參選資格:
    • (1) 一般企業組:
      • 依法設立登記且營運中之公民營企業。
    • (2) 中小企業組:
      • 符合行政院核訂「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依法設立登記且營運中之中小企業。
    • (3) 新創企業組:
      • 依我國公司法設立登記未滿8年之公司(民國104年1月1日以後設立者)。
    • (4) 學研機構:
      • (A)大專院校:
        • 我國依法設立公私立大專院校之系、所或研究中心(校級或院級),具3年(含)以上的創新研究實績者。
      • (B)研究機構:
        • 大型研究機構之一級單位(所、中心或處等)或中小型研究機構,具3年(含)以上的創新研究實績者。
  • 3. 組織類「績優」及「卓越」獎項係依照參選領域由委員評審及推薦;「卓越」等級需具備「績優」等級資格,並由各評審小組推薦晉級進行第二階段審查。
  • 4. 依我國公司法設立登記未滿8年之公司,得參選「新創企業組」或「一般企業組」或「中小企業組」,限擇定1組參選。
  • 5. 獲獎限制:
    • (1) 曾榮獲卓越創新企業或卓越創新學研機構之單位,2屆內不得重複獲得本獎項。
    • (2) 曾榮獲績優創新企業或績優創新學研機構之單位,2屆內不得重複獲得同等級獎項。(可再參選,但經評審後如無法晉級為卓越,則取消給獎)
住址:412035台中市大里區仁禮街45號電話:(04)2496-0912 傳真:(04)2496-9796
E-mail:rocbakery0912@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