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1. 【說明會】牛奶加工技術研究成果說明會報名(中華穀類食品工業技術研究所)
362. 【說明會】開發降低升糖指數之麵包預拌粉說明會(中華穀類食品工業技術研究所)
363. 【轉知】歐盟食品衛生及動物性食品衛生管理法規介紹
364. 【轉知】我國輸歐盟水產品原料端衛生管理制度介紹
365. 【活動報名】品牌加速國際授權CEO培訓計畫(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
366. 【補助申請】經濟部-113年度輸出入相關同業公會及辦理貿易相關業務之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及社會團體(以下簡稱其他工商團體)「參加國際展覽」計畫之補助申請。
367. 【會議紀錄】112.10.11(三)台灣烘焙競賽委員會議(台中潮港城)
368. 【參賽資訊】2023.10.25~10.26 IBA世界點心大賽(德國慕尼黑)
369. 【免費活動】2023我國推動加入CPTPP與因應貿易自由化勞動政策相關措施說明會(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
370. 【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檸檬酸鈣」等二篇檢驗方法草案。
371. 【報名資訊】113年全國模範勞工選拔及表揚要點(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
372. 【訂定】「食品原料羊肚菌(Morchella esculenta)菌絲體培養液粉末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373. 修正「脫水蔬果製造業者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指引」
374. 【免費活動,歡迎參加】雲端解決方案補助-推廣上雲媒合說明會(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
375. 【修正】「食用油脂製造業者良好衛生作業指引」,名稱並修正為「食用油脂製造業者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指引」
376. 【回覆】交通部回覆『有關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及第56條違規記點』一案
377. 【轉知】鑑於中秋節將屆,民生物資需求增加,為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及消費者利益,確保自由與公平競爭,請轉知所屬會員,尊重市場機制,避免觸法。
378. 雞蛋議題新聞稿
379. 【預告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草案
380. 【預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草案
381. 【修訂】「外銷食(添加物)英文衛生證明、加工衛生證明、檢驗報告、自由銷售證明(樣張)」112年9月18日核發
382. 【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食用紅色七號」草案及「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食用綠色三號」草案。
383. 【即日起~10/11止】經濟部公告:預告「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修正草案
384. 【預告修正】「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應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第十八點草案。
385. 【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食用紅色七號」草案及「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食用綠色三號」草案。
386. 【修正,並自即日生效】「食品中戴奧辛/呋喃及多氯聯苯之檢驗方法」。
387. 【轉知】台日食品企業商務合作訪日團(台灣優良食品發展協會)
388. 【轉知】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經濟部)
389. 【轉知】預告訂定「食品原料魔鬼爪(Harpagophytum procumbens)葉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等八項草案。
390. 【轉知】訂定「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磷脂酸銨」,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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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管理及確認我國輸銷歐盟之複合性食品符合歐盟相關規範,請輸銷該等食品之業者儘速至本署「食品輸銷衛生安全整合管理平台」主題專區項下之「歐盟複合性食品專區」完成輸銷資訊填報。

2023-02-04

一、依據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經濟組112年1月25日比貿字第1120000033號函辦理。 

二、依據歐盟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2021/405之附錄I,我國含加工乳品之複合性食品業獲O符號標記,亦即我國核准使用歐盟會員國或監測計畫獲歐盟核可之第三國乳品製成含加工乳品之複合性產品輸銷歐盟。惟因應歐盟發布輸歐產食動物更新規範,獲前述標記之第三國應依Commission Delegated Regulation (EU) 2022/2292第8條及附錄I第2部分第L節之要求,提供相關事證及擔保資訊予歐盟執委會,包含第三國擔保產食動物及動物源產品可溯源性與來源之現行做法。 

三、本署前已數次通函及透過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通知業者,為確保我輸歐複合性食品符合歐盟規範,避免違反歐盟規範遭處分情事,進而影響我國整體食品輸歐貿易順暢,爰請近三年(含當年度)有輸銷複合性產品至歐盟之業者,於112年2月15日前至本署「食品輸銷衛生安全整合管理平台」(下稱輸銷平台,網址:http://fes.fda.gov.tw/index)之「歐盟複合性食品確認」專區,如實填報相關輸銷資訊,並上傳切結書,對輸出之食品負起符合擬輸銷國規範之管理責任,相關內容說明如下:

(一)輸銷含加工乳品複合性食品至歐盟之業者,可參循輸銷平台作業「規範查詢」之「輸銷歐盟含乳加工品之複合性食品自檢表」及「111年度『複合性食品輸銷歐盟線上研討會』問答集」,確認所使用之加工乳品原料確實來自歐盟核可之第三國或歐盟會員國之登錄廠場。倘使用之乳品來源未登錄於輸銷平台者,後續倘產品遭擋關,本署歉難提供擔保之責。

(二)輸銷含蛋複合性食品至歐盟之業者,使用之國產蛋品應納入輸歐盟年度蛋品殘留物監測計畫之抽樣對象,故亦須上傳蛋品來源供應商及來源畜牧場之切結書,並配合衛生及農政主管機關執行輸銷歐盟蛋品殘留物監測計畫之抽樣與檢驗。倘使用之蛋品來源未納入監測計畫者,後續將不得輸銷至歐盟。 

四、因應歐盟法規迭有更新,提醒輸歐食品業者應主動持續關注歐盟法規更新動態,並確認輸歐複合性食品所含之第三國加工動物源原料,皆應來自核可輸歐之第三國及廠場,且應納入殘留物監控計畫附錄,俾確保符合歐盟相關規範。

五、倘有疑義,請電洽財團法人台灣食品產業策進會 02- 2752-1006轉204陳先生。


歐盟複合性食品專區

住址:412035台中市大里區仁禮街45號電話:(04)2496-0912 傳真:(04)2496-9796
E-mail:rocbakery0912@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