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 【課程】AI於食品產業加值應用與資安風險管理研討會(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
212. 【轉知】修正「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阪崎腸桿菌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213. 【轉知】第二次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咖啡因」草案。
214. 【轉知】職安署分區辦理「高氣溫熱危害預防暨『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03條之1』新修法規說明會」,名額有限,敬請及早報名。(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215. 【轉知】113.08.19(一)可溯源食材及冷鏈宣導座談會,歡迎線上報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216. 【轉知】113.09.19(四)「食品添加物管理研討會」,歡迎報名參加。(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
217. 【轉知】113年食品標示法規線上課程(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
218. 【轉知】食品藥物管理署訂定「餐飲業現場調製冰品製程衛生管理指引」及「餐飲業自製蛋黃醬衛生管理指引」各1份,請查照。
219. 【轉知】第二次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咖啡因」草案。
220. 【轉知】訂定「食品原料磷脂醯絲胺酸(Phosphatidylserine)之使用限制」,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七月一日生效。
221. 【轉知】中秋綠色設計禮盒評比簡章-延長至8/16止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222. 【轉知】訂定「食品原料珍珠及珍珠鈣之使用限制」等三十二項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衛生福利部)
223. 【轉知】以近期發生因誤食擬灰花紋鵝膏、斷腸草中毒案例,說明如何強化天然食品中毒防治!(食藥署)
224. 【轉知】非登不可新增「雲端廚房」相關登錄欄位,請雲端廚房業者於113年7月31日前完成登錄(食藥署)
225. 【轉知】餐飲業如何預防邦克列酸 (Bongkrekic Acid)食品中毒(衛生福利部)
226. 【轉知】慎防斷腸草之誤用,以減少食品中毒案件發生(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227. 【轉知】113年健康職場認證推動方案(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228. 【轉知】 使用AMS-II.C.減量方法之註冊申請案檢核表(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229. 【轉知】第9屆「經濟部國家產業創新獎」(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230. 【活動】第四屆台灣百大糕餅伴手禮頒獎典禮~得獎名單
231. 【活動】第四屆台灣百大糕餅伴手禮頒獎典禮~賴總統清德賀電
232. 【轉知】進口蛋轉加工之冷凍全蛋液、巴西進口原裝冷凍蛋黃液,第三次公開標售須知(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
233. 【轉知】進口蛋轉加工之冷凍全蛋液,第二次公開標售須知(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
234. 【轉知】2024第十屆 「十大嚴選穀得(GOOD)產品」 競賽簡章(穀研所)
235. 【轉知】為規畫114年國家標準制修訂主軸,貴單位如於推動業務有制修訂國家標準之需求,請於113年7月15日前查填附表逕復本局,辦理114年國家標準制修訂規劃作業。
236. 【轉知】預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草案。
237. 【轉知】預告修正「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大腸桿菌O157:H7之檢驗」草案。
238. 【轉知】進口雞蛋加工品 第二次公開標售(冷凍全蛋液W11308AB、09AB、10C、蛋黃液Y11309C)(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
239. 【轉知】「114年度研發替代役員額申請暨審查作業說明會」(內政部)
240. 【轉知】進口雞蛋加工品 第三次公開標售(冷凍全蛋液W11307C)(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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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貴公司有意申請輸銷動物食品至韓國,請於112年12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至本署食品輸銷衛生安全整合管理平台,填寫輸銷意願並上傳切結書。

2023-11-21

 

一、韓國食品醫藥品管理處(MFDS)於2023年6月13日公告部分修訂「進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別法」,第2條規定增修第1-2款「動物產品」之定義;同法第11條規定,增修進口動物食品須進行衛生評估,且該規定自2024年6月14日生效。 二、為維護食品業者輸銷權益,本署已陸續洽MFDS釐清動物食品範圍及進口食品衛生評估程序。據MFDS回應說明動物食品範圍為韓國食品法典之17-7含肉加工品、18-2含蛋加工品及21-1其他肉及其他蛋品;且我國須依韓國規定,提出書面申請完成審查程序與實地查核及證書議定,方可於2024年6月14日後輸銷動物食品至韓國。 三、爰貴司如欲輸銷動物食品至韓國,請先至本署食品輸銷衛生安全整合管理平台(下稱輸銷平台,網址:http://fes.fda.gov.tw/index)之各國輸銷資訊,查詢韓國食品法典,確認擬輸銷產品是否為該法典所稱之動物食品範圍。 四、如貴司確認擬輸銷產品屬韓國所稱之動物食品,自112年12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請至輸銷平台之輸韓國動物食品之意願調查專區,填寫輸銷意願並上傳切結書,逾期不受理。 五、倘貴司輸韓產品非屬韓國食品法典所稱之動物食品及畜產品,惟已列入該法典其他產品範圍者,則無須提出申請。 六、另食品業者擬輸出產品如屬畜產品,目前我國可輸至韓國之畜產品為乳加工品(含乳加工品及冰淇淋)及蛋加工品(含皮蛋及加熱蛋製品),請依現行模式申請,輸銷流程請至本署網頁>業務專區 > 食品 > 外銷加工食品專區 > 07有關輸出畜產品及乳/蛋加工品至韓國海外加工廠之登錄申辦流程項下查看。 七、倘有系統操作相關問題,請洽諮詢專線 (02)77372951;客服信箱:fes@tradevan.com.tw。
住址:412035台中市大里區仁禮街45號電話:(04)2496-0912 傳真:(04)2496-9796
E-mail:rocbakery0912@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