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轉知】第七屆「總統創新獎」(經濟部)
2. 【轉知】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並溯及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生效。(衛生福利部)
3. 【轉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2025年企業綠電需求量普查」(經濟部商發署)
4. 【轉知】114年「從新版GHP談產銷履歷農產品管理」教育訓練(農業部農糧署)
5. 【轉知】2025年米糧精品伴手禮推廣及輔導辦法(農業部農糧署)
6. 【轉知】114年度「餐飲業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 法規說明會(財團法人台灣食品產業策進會)
7. 【轉知】114年食品標示法規線上學習課程
8. 【轉知】114年度「強化我國輸出食品之管理實務業者說明會」(台灣優良食品發展協會)
9. 【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官網新增「建議檢驗方法草案專區」。
10. 【賽事資訊】第二屆【2025臺灣TFS(Taiwan Fruits Star)水果之星】國產水果烘暨甜點創意競賽
11. 【轉知】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檸檬酸鈣」草案。
12. 【轉知】修正「食用油脂製造業者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指引」
13. 【轉知】預告修正「飲料中磷酸之檢驗方法」草案。
14. 【轉知】114年第三季培訓中心食品衛生安全相關課程(台灣優良食品發展協會)
15. 【轉知】食品驗證國際合作研討會(台灣優良食品發展協會)
16. 【轉知】日本九州*台灣保健機能性食品商務合作研討會及商談會(台灣優良食品發展協會)
17. 【轉知】預告修正「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五條、第十條草案
18. 【轉知】預告修正「應置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之食品業者類別及規模規定」草案
19. 【轉知】114年度「國產蔬菜常備食品評選」(國立中興大學)
20. 【轉知】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附錄B 試藥、試液等」草案。
21. 【轉知】114年度「餐飲業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 法規說明會(財團法人台灣食品產業策進會)
22. 【轉知】有關英國更新動物及動物產品的健康證明文件樣本事,將於2025年10月31日前實施。
23. 【轉知】修正「技術士技能檢定食品安全衛生及營養相關職類共用規範」,並自114年5月26日生效。(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24. 【轉知】食品產業鏈智慧加值推動計畫暨食品製造業數位轉型應用加值計畫業者說明會-台中(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
25. 【轉知】公告「TQF-B Plus食安管理評鑑方案」草案(台灣優良食品發展協會)
26. 【轉知】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鈣」草案及「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鈉」草案。
27. 【轉知】預告修正「食品及其相關產品回收銷毀處理辦法」草案
28. 【轉知】修正「日本牛肉及其產品之進口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29. 【轉知】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DL-胺基丙酸」草案。
30. 【轉知】綠意匠心環保禮盒評比大賞(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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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產地證明
原產地證明書之種類
 
1. 一般原產地證明書
2. 外貨復出口產地證明書
3. 紡織品加工原產地證明書
4. 秘魯原產地證明書
5. ECFA產證(自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起)
6. 優惠關稅原產地證明書
(1) GSP Form A(俄羅斯/烏克蘭)
(2) FTA產證(台巴產證、台瓜產證、台尼產證,台薩宏產證)
7. 輸美洋菇原產地證明書
8. 輸美竹筍原產地證明書
9. 輸歐盟大蒜原產地證明書
 
※上述第八項至第十一項可簽發原產地證明書之簽發單位請上 國貿局網站 查詢
 
 
原產地證明書Certificate OF Origin(簡稱 C/O)
 
原產地證明書是證明 商品原產地,即貨物的生產或製造地的一種證明文件,用以證明出口貨物的正當來源,是進口國對貨 物確定稅率待遇,進行貿易統計,實行數量限制(如配額、許可證等)和控制從特定國家進口(如反 傾銷稅、反補貼稅)的主要依據之一,由於進口國會對某些特定國家所製造的產品,課以優惠性的關 稅,或為了限制或禁止某些國家的某種貨物進口等目的,而要求進口商於進口報關時,應提供產地證 明書以為憑證。
 
 
外貨復出口產地證明書
 
1. 查目前廠商以台 灣為轉運中心,將購自東南亞及大陸產品進口後以原樣或經簡易加工後再出口至世界各地之情形漸趨 普遍,廠商為應國外客戶之要求而有申請核 發再出口產地證明書 之需要。
2. 鑑於「京都公 約」已明定貨物經第三國領域運者,經轉運之第三國可依據貨物原產國所核發之產地證明書核發再出 口產地證明書,故有關再出口產地證明書之核 發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將予以納入未來產證管理辦法規範。在修法作業完成之前,為應廠商貿易實務上之需要,依經濟部國 際貿易局規定之原則核發再出口產地證明書 「Certificate OF Origin Re-Export 」。
3. 依國貿局規定出 口報單類別:目前有「G3外貨復出口」、「D4保安貨退運出口」、「D5保稅貨出倉出口」、「B8保 稅廠原料復出口」、「E6國外輸入 加工區復出口」、 「P5科園區進口原料復出口」、「L5物流中心外貨出口」、「B9保稅廠產品出口」、「E2加工區輸 出國外」、「P6科學園區成品出口」 等十類。
 
 
紡織品加工原產地證明書
 
1. 防止由禁止貨品出口國家貨品之輸入
2. 進口稅課徵之來源地證明
3. 防止外國產品傾銷
4. 便於海關統計進口國別
 
 
秘魯原產地證明書
 
1. 本證明書各欄位必須填寫完整
2. 本證明書內所填各欄位資料,不得塗改,其經塗改者,無效
3. 本證明書係提供台灣輸往秘魯須課徵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貨品之原產地證明書格式需採西文格式及以西文繕打
 
 
ECFA產證(自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起)
 
1. 本證明書各欄位必須填寫完整
2. 本證明書內所填各欄位資料,不得塗改,其經塗改者,無效
3. 本證明書係提供中國大陸海關使用,各欄應以繕打中文為原則,如有特殊需要,可繕打英文
(1) ECFA原產地證明書相關規定
(2) ECFA原產地證明書相關表格下載如下
  • ECFA產證格式及填寫須知
  • ECFA產證申請書
  • ECFA產證切結書
 
 
加工證明書
 
1. 本證明書各欄位必須填寫完整
2. 本證明書內所填各欄位資料,不得塗改,其經塗改者,無效
3. 本證明書係提供國外政府及相關單位使用,各欄應以繕打英文為原則,如有特殊需要,可繕打中文
 
 
由第3國直接輸往進口國產證
 
1. 本證明書各欄位必須填寫完整
2. 本證明書內所填各欄位資料,不得塗改,其經塗改者,無效
3. 本證明書係提供國外政府及相關單位使用,各欄應以繕打英文為原則,如有特殊需要,可繕打中文
 
 
住址:412035台中市大里區仁禮街45號電話:(04)2496-0912 傳真:(04)2496-9796
E-mail:rocbakery0912@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