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轉知】鑑於春節將屆,民生物資需求增加,為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及消費者利益,確保自由與公平競爭,請轉知所屬會員,尊重市場機制,避免觸法。
2. 【轉知】修正「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規費收費標準」第四條、第五條
3. 【轉知】發布訂定「新興食品原料安全性評估作業原則」
4. 【轉知】商業服務業節能設備補助
5. 【轉知】日方通知對來自台灣之「花生及其加工製品」解除命令檢查事
6. 【轉知】有關海洋哺乳動物保護法(MMPA)進口條款之法規等效裁定,遭美國禁止之原料不應輸銷美國案
7. 【轉知】115年上半年培訓中心食品衛生安全相關課程(台灣優良食品發展協會)
8. 【轉知】115上半年產業人才投資計畫課程(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
9. 【轉知】【商學苑】115年會計主管持續進修課程(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
10. 【轉知】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鹿角菜膠」草案。
11. 【恭賀】🥈2026 coupe du monde de la boulangerie世界盃麵包賽 亞軍
12. 【轉知】2026 年第八屆品牌金舶獎甄選公告(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
13. 【參賽資訊】2026 coupe du monde de la boulangerie世界盃麵包賽(法國)
14. 【轉知】修正「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四條、第十條
15. 【轉知】預告訂定「以果糖基轉移酶製得之食品原料菊糖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草案。
16. 【轉知】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L-麩酸鈉」草案。
17. 【轉知】預告訂定「以基因改造大腸桿菌(Escherichia coli) K-12 DH1 MDO MAP1001d菌株發酵生產之食品原料2ʹ-岩藻糖基乳糖(2ʹ-fucosyllactose)與雙岩藻糖基乳糖(Difucosyllactose)混合物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草案。
18. 【轉知】12/30【AI領航・創新未來|糕餅產業交流媒合會】免費報名中!
19. 【轉知】修正「內政部辦理工商自由職業團體績效評鑑要點」、「全國性社會及職業團體優良工作人員選拔要點」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
20. 【轉知】預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草案。
21. 【轉知】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附錄B 試藥、試液等」,並自即日生效。
22. 【會議紀錄】114.11.18(二)第五屆第十一次台灣烘焙競賽委員會(台中潮港城)
23. 【轉知】修正「經濟部商業發展署三十人以下服務業數位轉型培力補助要點」
24. 【轉知】修正「食品中黴菌毒素檢驗方法-橘黴素之檢驗」,名稱並修正為「食品中真菌毒素檢驗方法-橘黴素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25. 【轉知】廢止「停止輸入查驗之日本食品品項別及其生產製造地區」,並自即日生效。
26. 【轉知】廢止「輸入日本特定食品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向查驗機關申請查驗」,並自即日生效。
27. 【轉知】廢止「自日本輸入食品須檢附產地證明文件,始得申請輸入食品查驗」,並自即日生效。
28. 【轉知】公告訂定「TQF機能性食品品質驗證方案」,並自即日起生效。(台灣優良食品發展協會)
29. 【轉知】「TQF-B Plus食安管理符合性評鑑方案」,自公告日起實施。(台灣優良食品發展協會)
30. 【轉知】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DL-胺基丙酸」,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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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訂定「食品原料可可(Theobroma cacao)豆殼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 建檔日期:109-11-24
  • 更新時間:109-11-24

衛生福利部為有效管理非傳統性食品原料並確保消費者之食用安全,於109年11月24日公告訂定「食品原料可可(Theobromacacao)豆殼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規範「可可豆殼」作為食品原料使用時應符合之相關規定,包括使用範圍及應標示的警語字樣。

可可豆殼限乾燥後作為沖泡茶飲之原料使用,可製成茶包供消費者沖泡飲用,或是將沖泡後的茶湯作為液態飲料供消費者飲用。使用可可豆殼作為原料的食品,必須標示「兒童、孕婦及授乳者應避免食用」警語字樣。詳細訊息可至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之「公告資訊」項下之「本署公告」查詢。

規定正式施行後,經查獲食品所使用的原料不符合相關規定者,得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及第48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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